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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6]2号
校属各单位:
为促进教学领域深度转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并对已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
全校所有在职任课教师均可申报。中级以下职称教师有在研项目、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有省级在研项目,但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1、本次教学改革研究立项以课程为主线,重点围绕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探究、实践教学改革、考评方式改革等主题,开展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的教学改革研究,适当限制培养模式类改革立项,切实提高项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培育优势团队和领军人物,凝练特色和成果。鼓励教学院遴选团队,集中力量开展研究,团队组成可打破行政单位和学科专业界限,第一主持人必须有一定的从事教育教学改革的基础,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一定数量和级别的教学改革研究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省级教学成果奖。
3、校级教研教改课题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鼓励教学一线青年教师积极申报课题,正高级职称教师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二、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
2014年立项未结题的校、省级教改项目需接受今年的中期检查。
2012年(含)以前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对到期应该结题而不能结题的项目将予以撤销。
三、材料受理
项目申请者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一式一份;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一式一份,并附相关研究成果材料复印件一份。
所有材料于2016年3月30日前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汇总后,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郝爱平;联系电话:7186052;
教务处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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