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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与村民交流《乡村振兴促进法》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促进乡村振兴,增强人们的法治意识,近日湖南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大学生“三下乡”社会实践团队在常德市石门县雁池乡开展了公益普法活动。
团队成员通过给村民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和村民“面对面”“零距离”解读国家法律知识,并就村民关心的法律问题如劳动保障、情感纠纷、反诈防骗、反邪教等开展针对性、特色性的普法宣传教育,引导村民主动学习法律知识,极大程度调动了村民学法用法守法的积极性,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理念深入人心。
此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将法律知识与村民的具体需求相结合,村民反映大学生的这种普法方式更加“接地气”,更富“人情味”,更有针对性。当前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还需要更多的青年大学生走进乡村,进一步增强了村民们自觉拿起法律武器保障合法权益的观念,发挥法治助力乡村振兴,法治护航乡村振兴的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