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2年度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
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发〔2004〕16号、湘发〔200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1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研究申报及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申报工作
1.申报范围
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大学生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高校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等。申报者可就上述方面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自行提出研究项目。
2.课题数额与资助办法
今年全校共确定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10个左右,其中重点课题资助0.3—0.4万元,一般课题资助0.1—0.2万元。
3.课题申报与结题条件
(1)课题实行个人自愿申报,各单位择优推荐。
(2)课题负责人必须直接从事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备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含硕士)以上学位,为扶植青年教师学术成长,具有正高职称人员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课题不受此限)。
(3)每项课题的研究期限一般为一年,延期最多不超过半年,延期须以书面形式申请,经研究批准后生效。
(4)凡批准立项的课题,正式结题前,所报销的课题经费不得超过该课题经费总额的50%。
(5)获准立项的重点课题,必须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一篇);一般课题必须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论文一篇。发表的论文须注明项目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作为结题依据。
(6)已申报校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且未结题的,不许申报。
4.课题的评选办法
课题由党委宣传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由学校批准后正式下达。
二、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工作
2012年前已立项但未结题的思想政治教育课题本次要求结题。
三、材料报送
(1)12月12日之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2)《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2份、《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用纸制标准文件袋装好(一人一袋,袋子的正面要求贴好申请书的封面)并提交电子文档,邮箱: huasxcb@163.com。
(3)逾期或不符合装袋要求的均不予受理。
联系人:彭恬静,联系电话:7186030。
附件:
1、 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申请书
2、 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 湖南文理学院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结题报告书
党委宣传部
2012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