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和已立项项目中期检查与结题的通知”(湘教通〔2013〕3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教改项目申报、结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改项目申报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全校所有在职任课教师均可申报,学校鼓励以教研(实验)室为研究团队开展研究,大力扶持一线教师以专业综合改革为主线,开展教学内容、方法、手段、教学模式以及学生应用技能与创新创业能力培养等方面的改革研究,重点扶持研讨式课堂教学改革和实践教学改革研究。 有在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主持人,本次不得申报。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申请者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一式二份,于3月8日前由所在单位推荐并汇总后(见附件2),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教改项目结题验收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11年(含)以前立项、未结题验收的校、省级教改项目。2009年(含)以前立项还未结题的项目必须结题,否则将取消立项资格并冻结项目经费。 (二)结题材料和要求 申请结题验收的项目需填写《湖南文理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3)或《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见附件4)一式一份,并提供与课题研究相关的论文、奖励、教材等佐证材料一份,于3月8日前经所在单位审核并汇总后(见附件5),交教务处教研科(电子稿一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对教改项目申报、结题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发动,切实加强对教改项目的申报组织和研究过程的指导、管理,狠抓教学改革,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凝练课题、孵化成果、凝练特色,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推进本院专业综合改革,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郝爱平,联系电话:7186052,13875057803 E-Mail:jyk052@126.com
教务处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