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
2014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采取同期申报的方式进行,为做好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重点解决文化领域关键性、前沿性、重大共性技术问题;国家文化创新工程扶持和培育一批具有现实意义、富有创新精神的文化项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鼓励探索性、基础性科技研发和技术改造。
由于三个项目的实施目的、意义、要求等各有不同,为规范项目申报管理,确保申报项目质量,请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不得以同一研究内容重复申报。
(一)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
1、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10〕17号)、《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暂行)》(文财务函〔2010〕1158号)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本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选题已在广泛征集并经专家论证设计基础上确定(项目名称及要求见附件),请按要求申报。
3、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立项项目有一定金额的补助经费支持,请根据需要合理填写,20-100万为宜。其他配套资金请自行落实后再填写。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
1、申报单位依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文教科发〔2010〕56号)、《国家文化创新工程管理实施方案(2011)》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理论研究项目。我校可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申报国家文化创新工程一般项目和理论研究项目,经费申请额度为10-15万元。
(1)一般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基础和明显的成长空间,运用切实可行的创新思路和创新手段,能够实现可预见的创新成果。
(2)理论研究项目为今年新增设项目,选题已在在广泛征集并经专家论证设计基础上确定(选题名称及要求见附件),请按要求申报。
(三)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1、申报单位依据《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文教科发〔2008〕54号)的相关规定及本通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
2、湖南省文化厅可推荐10项。2009—2013年度立项的项目负责人在未结项前,不允许申报本年度项目。
3、2014年度有经费资助的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经费补助额度平均每项不超过5万元,请严格根据经费补助额度申报。
二、申报程序
2014年度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项目、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和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通过文化部科技项目申报平台(域名:114.255.59.53:8080/cms/)实行网上统一申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