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向阳
或因没考上理想的大学、或因没有录取到理想的专业,每年9月,总有一批学生将收到的大学录取通知书撂在一旁,选择重新复读一年,以期来年能够进入自己理想的大学、读上自己理想的专业。针对这种行为,无论是社会还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都没有加以臧否,而是宽容地给了这些学生一次修正人生轨迹的机会;相对于20余年前一旦被高校录取就必须入学就读的强制规定而言,这无疑是我们社会日渐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是社会治理越来越人性化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值得肯定和褒扬的;对做出这样决定的个人而言,我们自然也应该佩服他们的勇气和决心,为他们不向命运臣服的斗争精神叫一声好。
但若考上的不是不入流的学校,而是几乎每一个高中学子都向往的北京大学这样的国内顶尖一流高校,学生依然放弃入学、选择复读,其行为是对自己人生轨迹的一次修正还是别有目的?据报道,广西钦州30岁的吴某今年以钦州市理科状元的身份被清华大学录取而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但关注的焦点不是高龄考生寒窗苦读的奋斗史,不是对其历经磨难终于实现自己人生目标的钦佩;而是将目光投向了其自2000年来多次参加高考、多次被包括北京大学在内这样的名校录取而不就读的动机分析,有人直指其参加高考的动机就是为了获取地方的奖励。
虽然我们无从得知吴某考上名校而不就读的真实动机,也不应该从一种“恶”的角度去揣测。但吴某多次被名校录取而不就读的事实却不折不扣地说明了一个事实,那就是吴某多次为名校录取而不就读的个人行为背后,是他对名校这一紧缺资源的挤占和浪费,明知自己不会去读而填报志愿、占用高校招生计划的行为是对他人权益的一种侵占。
众所周知,当前我国高校虽然有了较大的办学自主权,但招生人数的多少依然受着教育行政部门的计划控制,学校不得突破计划招生。这就意味着,在不允许补录的情况下,如果被录取的学生未入学则不仅导致当年招生计划的浪费,还导致高校教育资源未得充分有效利用而形成的浪费。因此我们即使不去质疑吴某考上名校不读背后的个人动机,但其行为所导致的教育资源浪费却是应该受到批判的。
也许有人认为吴某考上大学不读的行为纯粹是一种个人行为,并不构成一种“恶意”,用不着对其行为进行批判,认为社会应该尊重其个人选择,尊重其选择的活法。从形式上看,吴某的选择似乎是一种个人行为,个人对录取的大学不满意、对录取的专业不满意,个人有权利选择拒绝,这是正常的。但对一个成年人来说,他应该知道自己行为所要达到的目的、也知道能够判断自己所具备的条件(高考分数)能否实现自己的目的(所录取的学校和专业),一旦自己的条件达不到自己期望的目的,那他完全可以采取行动拒绝非目的高校和专业的录取行为——只填写自己满意的高校和专业,并在是否同意调剂栏中选择“否”就行。
但吴某并没有这样做,多次填写志愿并为名校所录取后放弃入学就读,只能说明其动机中即使不是为了某种利益的存在,也确实有某种“恶意”的成分。在名校招生资源紧缺的今天,名校应该理直气壮地对那些屡屡被录取而不就读的考生说“不”,将有限的资源充分利用,也给其他考生一个公平的机会。
(常德日报2014年7月28日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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