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交通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教社政〔2005〕5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意见)实施方案》(教社政〔2005〕9号)、《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8〕5号)、《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2]1号)及《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通知》(渝委发〔2010〕27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效性、针对性,特制定重庆交通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大学生成长规律和教育规律,以了解社会、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以形式多样的活动为载体,引导大学生既要重视参与研读马列著作、观看经典影视等校内实践活动,更要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志愿服务、公益活动、参观学习等实践锻炼,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本办法所指的“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是依托思想政治理论教学、在课堂之外进行的各项旨在促使学生认识自我,了解民情,服务社会,自主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各项活动。
二、教学目的
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是党的教育方针的重要内容,理论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原则。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有利于大学生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实践,加深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理解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有利于大学生感受民生,了解社会,认识国情,增强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信念和振兴中华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利于大学生拓展能力,增长才干、奉献社会,锻炼毅力、培养品格,走正确的成长之路。
三、组织保障
教务处为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教学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审批“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计划,检查、督导、协调全校的“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的教学活动。
思政部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的组织实施单位,下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指导中心,负责实践教学的实际运行。
思政部全体专兼职教师为“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指导教师,每名教师负责指导1-4个教学班的实践教学活动。
校团委、学生工作部以及各学生社团要积极配合、支持协助有关学院(部)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活动。
四、学时学分
根据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活动原则上与《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同步实施,但采取“单独设立、独立运行、独立考核”的模式。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总学分为2个学分,总学时为32学时。学生按照《方案》的要求通过实践教学考核,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五、教学内容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课程教学内容由社会调研和实践活动两部分构成,各记16学时:
(一)社会调研。社会调研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开课前的假期进行。学生根据思政部提供的课题参考目录(见思政部网站)确定调研主题,自主开展社会调研,并写出至少3000字的调查报告。
(二)实践活动。实践活动由“校内实践活动”(必选第1-2项之一+任选第3-8项之一)和“校外实践活动”(任选校外“社会活动”2项)构成:
1、研读马列经典;(任选“参考目录”中的1部或2篇)
2、学习重要文献;(任选“参考目录”中的2篇)
3、阅读经典著作;(任选“参考目录”中的2本)
4、聆听学术讲座;(选择2场人文学术讲座,视频无效)
5、时事新观察:(自主选择关注一项热点时事)
6、主题微电影:(围绕高校思政课教学目的选择相关主题)
7、校园采访报道:(围绕“三风”建设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8、观看红色影视;(任选“参考目录”中的2部
9、校外社会活动;(任选下列2项;活动可团队进行,成员为3-5人)
(1)传承文明:通过自己力所能及的方式,选择特定的群体,介绍、传承一项优良传统。
(2)发现之旅:深入乡村、企业、社区、机关、街道等,发现“最美”之人和“感动”之事”
(3)纠风行动:选择社会上存在的一项陋习、偏见,进行提示、劝导和帮助。
(4)人物采访:走进乡镇、企业、社区、机关、街道,采访受到社会关注的人物。
(5)宣讲活动。走进社区、街道、单位、村社等,宣讲理论、法治、政策。
(6)学工活动。走进机关团体、工厂企业、建筑工地等开展。
(7)学农活动。深入乡村田间地头学做农活,了解农村现状。
(8)学商活动。既可到校外商店、摊位学做生意,也可自己经销商品。
(9)学雷锋活动。开展扶老助残、帮困解难、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
(10)志愿服务。大型赛会、应急救助、社区建设、环境保护、灾区重建等。
(11)公益劳动。打扫卫生,美化街道,义务执勤,义务宣传等。
(12)真相探究。选择媒体报道的人和事,进行实地考察,厘清来龙去脉及真相。
(13)植树活动。参与“森林重庆”建设,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14)科普活动。采取公众易于接受的多种方式普及自然与社会科学知识。
(15)参观学习。主要是参观重庆本地的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教育基地以及建设成就展览。
不同学期,思政部践教学指导中心及指导教师将根据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灵活调整实践教学活动的内容、形式以及要求。
六、实施流程
(一)每学年每一学期的第14周,“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指导中心组织召开下一学期的实践教学动员大会,提前进行总体部署。
(二)每学年每学期的第15-16周,指导教师组织召开实践教学班级动员会,对实践教学活动做出具体安排,提出具体要求。
(三)每学年每学期的第7-8周举行“社会调研”总结及“实践活动”动员会,总结及动员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内容由指导教师提前确定。
(四)社会调研的实施。指导教师在每学年每学期的第15-16周组织召开的实践教学班级动员会上,对该活动作具体安排。学生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开课前的寒假或暑期完成社会调研,基本思路为:
1、学生根据“思政部”网站公布的社会调研参考选题目录和自身实际,拟定社会调研题目,并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社会调研)申请书”。“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学生即可着手开展调研。
2、社会调研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进行。团队成员数固定为3人,须分别提交各自不同的活动申请书和报告书,并注明“团队”字样及其他成员姓名。
学生在完成假期社会调研后,下载规定格式,撰写不少于3000字的调研报告(报告须附上照片、证明信、视频等社会调查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在《概论》课开课后第1–6周提交给指导教师,经修改定稿后存档。
3、指导教师在学生假期社会调研期间,要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随时提醒学生注意安全,防范风险。
(五)实践活动的实施。指导教师在每学年每学期的第7-8周“社会调研”总结及“实践活动”动员会上,对“实践活动”作总体安排,基本思路为:
1、实践活动分为“校内实践活动”和“校外实践活动”。校内外实践活动均由思政部提供参考目录(见思政部网站)。学生根据“思政部”网站公布的实践活动形式、参考目录以及活动选择要求,确定“实践活动”的具体形式开展实践锻炼,并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实践活动)申请书”。
2、学生在完成全部拟定的实践活动之后,下载规定格式,撰写一份至少2000字以上的“实践活动”报告,于每学年每学期的第18周之前提交给指导教师,经修改定稿后存档。
3、实践活动既可个人分散进行,也可采取团队形式进行,成员3-5人,须分别提交各自不同的活动申请书和报告书,并注明“团队”字样及其他成员姓名。个人和团队从事“社会活动”的学生,均须在提交“实践活动”报告的同时,附上照片、证明信、视频等社会活动的有效证明材料。
4、学校、思政部及指导教师在学生实践活动期间,务必做好安全教育与风险防范,确保活动有序进行。指导教师要加强监管,保持与学生的联系,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七、成绩评定
指导教师根据学生拟定的实践教学活动主题性及难易程度、所提供的书面材料、活动参与程度以及实际表现,对学生实践教学的成绩作出客观、公正的评定。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成绩评定采用100分制,总成绩由“社会调研”成绩和“实践活动”成绩两部分构成;
“社会调研”和“实践活动”分别占实践教学总成绩的50%。两项成绩评定均先采用100分制,分别登记到“实践教学指导中心”网站管理系统后,系统自动形成学期总成绩;
“社会调研”和“实践活动”,不管是个人分散进行,还是以团队形式进行的,均按照100%分别评定各自的成绩;
纳入实践教学计划的本科生,总成绩为60分以下的为不及格,不及格者须在下一学期重修。
八、教师职责
(一)负责组织安排、监督检查本人所负责班级各项实践教学活动;
(二)加强与学生的联系、交流,及时提供咨询、指导和帮助;
(三)积极配合,协调解决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查收、评阅学生的申请表、调研报告、汇报材料等,并存档;
(五)根据学生提交的汇报材料及在实践活动中的实际表现评定成绩;
(六)期末对本届实践活动情况进行总结、评价,写出书面总结报告;
(七)指导教师因失职而造成的教学事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九、总结评价
实践教学结束之后,在指导教师自我教学评价的基础上,由思政部组织召开实践教学总结交流会。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总结评价应着眼于促进实践教学工作的不断改善,重点在于形成进一步改进教学的措施和计划。
十、特别提示
(一)参与“思想政治理论综合实践”教学活动的每, 一位学生,要端正态度、高度重视、充分准备,确保每项实践教学活动有序、有效进行。
(二)在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学校、职能部门及指导教师要强化安全保障,学生自身也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风险防范,力求避免发生大小安全事故。
(三)每一位学生要真实、有效地参与各项实践活动,力争使实践教学有实效。对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包办代替等行为,将受到降低成绩、取消成绩、作弊论处等处理。
(四)每项实践活动按照规定顺序依次进行,在规定时间未能完成活动任务的学生,不得申请后延,该项活动成绩将被取消。“申请书”和“实践报告”须按时提交,逾期不提交者,将取消活动资格或活动成绩。
“思想政治理论课综合实践”教学指导中心拟
2014-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