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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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19] 46号
关于开展2019-2020年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申报的通知
各教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教育部党组《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教党〔2017〕62号)、2018年全国、湖南省教育大会精神,及《湖南文理学院关于全面提升本科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校党字[2019 ]24号),学校决定以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方式,开展2019-2020年度“课程思政”课程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
1.立项课程为列入2018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在2019至2020学年度开设的公共基础与通识课程、学科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及专业选修课程。
2.每个专业申报至少1门“课程思政”建设课程,可以是线下、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式、虚拟仿真和社会实践五种形式课程。
二、建设要求和内容
“课程思政”试点课程应具备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教学目标,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为主线,以专业技能知识为载体,深入挖掘课程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任课教师应该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巧妙地结合,发挥课程育人的积极作用。试点课程应明确课程思政教学目标,修订课程教学大纲,做好课程思政教学设计,改革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方法。
1.健全课程思政制度建设,形成一套课程思政的教学文件。每门试点课程应撰写体现“课程思政”改革思路的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文件。
2.创新授课团队,组建一支由试点课程教师与思政课教师或思政工作人员共建的课程团队。试点课程应根据授课实际,对接一名马克思主义学院、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或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管理人员作为课程共建人(课程教师与课程共建人均认定为项目负责人),共建人应在试点课程的教案设计、教学资料、授课内容上给予指导和帮助,相关工作可申请学校协调。
3.推动课程思政教学成果建设,建立一组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每门试点课程应选编3-5个包含设计方案与实施成果的思政育人典型教学案例,录制与课程思政教学案例配套的课程视频,编写具有课程特色的教学参考资料。
三、组织实施
(一)立项设计阶段(2019年8月-11月)
根据建设要求和内容,确定试点课程教学团队,制定并填写《湖南文理学院2019-2020年度“课程思政”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初步形成包含教学大纲、教案等在内的教学文件。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9年9月-2020年6月)
根据《申报书》内容和开课计划,课程负责人积极组织开展课堂教学,设计、选编3-5个典型教学案例;课程共建人应随堂跟踪授课情况,填写听课记录,提出建设建议,共同完善教学文件材料等。
(三)结题总结阶段(2020年2月-2020年6月)
全面总结建设成果,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学校成立专家组,负责对项目开展结题验收工作,评选“课程思政”示范课,进一步提升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
四、资助计划
学校对“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按照校级教改重点项目标准资助。线上“课程思政”建设项目根据课程需要另行资助线上资源建设,各学院根据学院具体情况自行制定资助计划和安排资助经费。
五、工作要求
各教学院应高度重视“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试点建设工作,认真组织学院广大教师,特别是高学历、高职称教师积极申报“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并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请各学院于2019年6月20日前,将“课程思政”教学改革专项申报书报教务处。
教务处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