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思政部
科研与学科建设奖励办法(审议稿)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及管理人员从事科研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加快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步伐,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思政部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经费来源:马克思主义理论重点学科建设专项经费和思政部成教创收专项经费。
第二条 奖励类别:包括科研项目奖、科研论文奖、科研成果奖、著作奖等四大类。
第三条 奖励对象:思政部在编教师及管理人员。
第四条 奖励范围:
1.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和第一成果负责人获得或完成的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和著作;
2.以“湖南文理学院”为第二署名单位和第二成果负责人获得或完成的科研论文、科研成果和著作按标准的50%奖励;
3.所有奖项选题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
第五条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有关规定,将成果私自转让他人,或未经学校同意或备案,私自与外单位联合上报奖励的项目,或以个人名义参加校外项目获奖以及获得非职务发明专利的,不属于本办法奖励范围。
第二章 细 则
第六条 科研项目奖
1.国家级项目:对项目组奖励10000元;
2.省部级项目:对项目组奖励1000元;
3.省厅级项目:对项目组奖励500元;
4.横向项目:对项目组奖励500元;
5.以上奖励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的开展情况进行分配。
第七条 科研成果奖
1.国家级: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5000元,三等奖3000元;
2.省部级: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1500元,三等奖1000元;
3.省厅级: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4.市级(校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
5.科技成果奖仅限政府奖,不包含学会奖或征文奖;
6.以上奖励由成果负责人根据对成果的贡献情况进行分配。
第八条 科研论文奖
1.《中国社会科学》:每篇10000元;
2.权威期刊(以学校核定为准):每篇3000元;
3.CSSCI源刊:每篇2000元;
4.CSSCI扩展版和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每篇1500元;
5.省级期刊:每篇100元;
6.《光明日报》(理论版)、《人民日报》(理论版):每篇3000元;
7.《新华文摘》转载:两个页面以上每篇2000元,两个页面以下每篇1000元,论点摘要每篇500元;
8.《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载:两个页面以上每篇1200元,两个页面以下每篇600元,论点摘要每篇300元;
9.《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载:两个页面以上每篇600元,两个页面以下每篇300元,论点摘要每篇150元;
10.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每篇300元;
11.译文:按照以上标准的50%奖励;
12.思政部合作期刊发表的论文和只列入索引的论文均不属于奖励范围。
第九条 著作奖
1.学术专著(思政部专项资助):10000元;
2.学术专著(非思政部专项资助):5000元;
3.论文集(思政部专项资助):3000元;
4.论文集(非思政部专项资助):1500元;
5.学术译著:2000元;
6.学术编著:800元;
7.教育部规划教材:1000元;
8.一般教材不属于奖励范围。
第十条 奖励实施
1.相同类别的奖励取最高额度,不重复叠加;
2.受奖者的学术成果必须是本人学术水平的真实体现,对弄虚作假者,思政部将追回奖励,并视情节予以相应处理;
3.受奖励者年度末以书面形式向思政部办公室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思政部部务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联合审核确定;
4.奖励以年度为时间单位进行兑现。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思政部部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思政部
20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