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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
湖南文理学院芙蓉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11级
2014年01月20日 《常德日报》第8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打破用人的体制壁垒,为英才搭建向上的通道。这是政府为破解当下阶层固化,保障社会公平,实现人才兴国战略的重大举措。可以预见,随着用人的体制壁垒被打破,我国必将出现一个宽松的用人环境,人才活力的爆发,也必将为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中国社会经济发展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充满对破除用人体制壁垒渴望的同时,在相信政府能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搞好人事制度改革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思考一个现实的问题,历来改革过程中,显形的体制性壁垒容易打破,隐形的壁垒则很难破除,其对人才成长与发展的阻碍力甚至远强于有形的体制阻力。我们在破除显形的体制性阻力的同时,也须下大功夫破除隐形的阻力。
秦国的强大得益于其无歧视的用人政策,从而能使天下英才为秦所用,特别是打破对外来人士的防范心理,重用商鞅有奠定秦强大的社会经济基础,重用张仪而奠定秦国的外交基础,重用李斯而奠定了一个统一国家治理的制度基础。但在秦国强大的过程中,非秦人不能重用的思想一直困扰着秦国的统治者,排挤外来实权派似乎一直是用人的隐形制约。针对这种隐形的非制度障碍,李斯曾写下了传世的《谏逐客书》,劝谏秦王破除陈旧的用人理念。
但这种隐形障碍似乎很难破除,商鞅最终为秦人车裂于市,李斯也最终死于狱中。但秦杀商鞅而不废商鞅之法,杀李斯而不废李斯之制。说明秦人对商鞅李斯之忌,非忌他们所实行的新法与新制,而是忌惮他们非秦人的血统。这种忌惮,在中国历史上,这种隐形的排斥秦朝在元清两代同样表现得很明显,在很大程度上这也是导致秦元两个朝代速亡,清朝社会欠缺活力的重要原因。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破除体制壁垒,为人才的成长搭建向上的通道,这确实是有利于人才成长的有益之举。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的用人制度中还存在着一些隐形的制约因素,如用人中的户籍歧视、地域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身高长相歧视、身份(编制)歧视等等,这些歧视虽然不是制度层面的存在,但许多用人单位在实际用人时却常将这些因素夹杂进去,从而使一些有才之士因为某些非实力的因素而无法谋得一席发展之地。
国家在进行顶层设计时,不仅需要着力打破制约人才成长与发展的制度性因素,还要着力于打破那些制约人才成长与发展的隐形因素。这一点可以借鉴十八大以来的反腐败经验,反腐败不仅要反直接的贪污受贿,还要反车轮上的腐败、餐桌上的腐败,全方位地打造一个清廉的官场环境。同样,如果能够在打破制约人才成长制度性因素的同时也着力打破那些隐形因素,就能够为人才的发展创造一个全新的环境,为人才打造一个切实可行的向上通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