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人事处
━━━━━━━━━━━━━━━━━━━━━━━━━━━━━━━━━━━
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
校属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做好《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讲义》使用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重点
帮助参训人员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的科学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重大意义,充分运用《讲义》,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
二、参训人员
(一)任课教师:学校师范学院、高教研究所等从事教育学的教学和研究的教师;马克思主义学院讲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课及相关内容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教师和“形势与政策”课教师。
(二)干部教师代表:各机关教辅单位各推荐1位班子成员参加;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其他学科专业的骨干教师;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班子成员。
三、日程安排
培训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24日,会期2天。11月23日上午举行开班仪式。
四、培训方式
(一)直播视频培训:2020年11月23日-24日学校在逸夫楼B603设视频直播分会场,全体干部教师代表参加分会场视频培训。
(二)网络视频培训:直播培训结束后,全体任课教师在全国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网站观看所有课程培训视频。
五、培训考核
(一)干部教师代表不参加考核。
(二)任课教师采取线上答题方式进行考核。培训结束后,请全体任课教师于11月27日前登陆培训网站(http://xjy.enetedu.com)进行实名注册并答题。考核合格的,将获得培训证书。未经统一报名、逾期未完成答题或考核未通过,不颁发证书。
六、有关要求
(一)请参训人员所在单位于2020年11月19日上午下班前将参训人员名单报人事处师资科(填报附表1),联系人:周菲,13762681381,QQ:241426683。
(二)请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培训,学校将对参训的干部教师代表进行考勤,对参训的任课教师代表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教师工作部(人事处)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