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文理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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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0]13号
关于做好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院:
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纪要》(6号文件)精神,因2020年春季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对原转专业方案中相关事宜进行了调整,为妥善处理本学期我校学生转专业工作,确保该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现将通知如下,请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9级学生转专业工作。
1.申请对象
(1)湖南文理学院2019级全日制在籍在校生。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申请转专业。
2.申请时间
通知发布起,由学生提出申请,学院汇总于6月20日前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
3.相关调整事宜
(1)审核学生申请转专业的资格以接收专业的接收能力为主要限制,如果申请转入人数超过接收容量,由转入专业所在学院与教务处联合制定办法考核排序。
(2)为保证基本办学规模,申请转出后专业学生数低于30人的,可由所在学院按公共基础课程平均成绩排序,限额转出。
(3)同一学院内部转专业,由学院负责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4.审核程序
(1)学生向所在学院教务办提交转专业申请,学院汇总,统一审核。
(2)教务处对各学院上报的转专业学生进行复核。申请转入人数超过接收容量的专业会同转入学院进行考核排序。
(3)最终确定的转专业学生名单经由校领导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由教务处将转专业学生名单及学生转专业通知书发相关转出学院。
(4)学生持转专业通知书到转入学院报到。报到后,学生可以根据《湖南文理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校政字〔2017〕39号)文件精神申请认定新专业对应学分。
5.审核时间
暂定在下学期开学第一周完成审核和转入安排。如因疫情影响需调整时间,学校将另行通知。
其他转专业事宜按照《湖南文理学院学分制实施细则》(校政字〔2018〕38号)文件执行,本次调整只适用于本年度本次转专业工作,下一次转专业工作根据学校正式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1: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附件2:湖南文理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学生转专业学院审核汇总表
教务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