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旭芳,女,湖南沅江人,湖南师范大学法学硕士,马克思主义理论讲师。近年主讲《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和《思想道德与法律基础》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大学生生态道德教育。已主持“农村生态道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课中‘生态文明建设’专题教学研究”等校级科研教改课题3项,参与省级课题多项。在《生态环境》、《环境保护》等刊物发表“论生态补偿的立法关系”、“高校思政课中生态道德素质教育探索”等教学科研论文10余篇。